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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pisode 39 價值觀-藝術之我見


(暂订每周推出两集。内容对人身、人心、人生、婚姻、价值观、人文社会及自由民主等改善的实践、计划及建议
)


续上文“价值观-伟大之我见之后,现在与大家分享这文章的“价值观-艺术之我见”。


这一次想谈一谈我对艺术的定义及价值观,因为我觉得传统对艺术的定义较为狭窄。因为现代科技、活动及演艺的不断发展,有很多有创意的效果产生,但受到传统定义的限制,我们不知是属艺术或是什么,如属艺术又怎样评价呢?

另外我觉得艺术不是小撮人拥有,可能每一个人都可以创造出有艺术的效果,分别只在乎艺术的价值及成就高低程度。如果每个人都可按自已的天份、趣兴发展所长而变成一种艺术,则每个人的精神生活更为丰富,并可以有成功感,令生命更有意思。那时百花齐放,百家争鸣,可以成为另一个文艺復兴的时代

我自己对艺术的定义是:任何一种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效果,让感受到的人们觉得其创意及效果能发挥到一个最高的“平衡点”,令人对该种效果有美好及深入感觉及共鸣,便可视为一种艺术。艺术的价值是就该效果能令多少人欣赏,愈多人 (不论种族、年龄、学歷或经验)欣赏,感爱程度愈深,艺术价值愈高。

为甚么我特别提出”平衡点”呢?因为任何一种效果,如令人有过份的感觉,不论是太高、太大、太多、太…..或有相反的效果,都会令人有未瑧最高艺术境界之感觉。就拿唱歌为例,同一首歌,由同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场合、气氛中演出,令人感受的效果都不相同,产生共鸣的情度都不同。所以不单只是唱歌的旋律、声调、吐字、音色、感情都要美好、平衡地配合。如属现场表演,面部表情、台风或舞蹈都要平衡配合洽到好处,使整体表现直闯每个观众心中。歌曲亦须配合或带动现场的气氛,有时选歌及歌曲的次序安排也有一定的重要性。所以我觉得艺术就是把各种不同的元素发挥到一个最高平衡点的果。一种艺术所包含的元素愈多;表现的难度愈高、愈难平衡,其艺术价值愈高。因为每一个元素表现过份都可以受到批评。这个例子可以伸延到任何的一种艺术效果

我觉得艺术是表现给人欣赏,所以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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